广西2022年节水型高校建设
发布时间:2022-11-21 ▏作者:admin ▏阅读:7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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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《关于开展2022年节水型高校建设的通知》(桂水节约〔2022〕4号)文件,该文件对2022年度全区各高校节水型单位建设做了详细部署和优化,并对《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》(T/CHES 32-2019 T/JYHQ 0004-2019)一些细则进行实际评分修改。
文件指出:
1、2021年未通过节水型高校复核的15个校区需整改提交复核资料,此次未复核通过的,撤销原节水型单位的认定。
2、评分标准中,水计量率关于“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应达到100%”,该项指标内含误差范围。实际次级用水单位的水计量率达到95%,即认为达标。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均可在“在节水理念或制度建设上有独创,并面向社会宣传推广,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”评分栏获得分值。
①在节水型高校建设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(0.5分);
②参加广西节水大使评选活动(0.5分);
③参加广西节水大使评选活动并获得任意奖项(1分);
④有节水护水志愿服务队,或有相关学生社团(1分);
⑤承办全区节水型高校建设推进会(2分)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