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区水利厅公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
发布时间:2017-07-03 ▏作者:admin ▏阅读:9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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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,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,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,自治区水利厅印发了《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桂水资源〔2017〕17号)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,工作要求到2020年前,全区25%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建设为节水型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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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水资源〔2017〕17号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