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器具普及及更新
发布时间:2024-06-24 ▏作者:超级管理员 ▏阅读:1222
次
近日,水利部联合国管局印发《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办节约〔2024〕196号),通知提到,为落实《节约用水条例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,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根据国务院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(国发〔2024〕7号),水利部、管局联合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。
通知要求,公共机构新购置用水器具必须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,要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、集蓄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,积极使用智能水表、自动化用水终端、智慧节水平台等新技术。同时还要强化节水管理,加强节水宣传,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。
通知要求,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,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工作,发挥水效标识、节水认证等节水市场机制作用,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。推广合同节水管理,支持公共机构小型、分散节水改造项目,采用整体打捆方式实施合同节水管理,按照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,多措并举支持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。
下载链接:《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办节约〔2024〕196号)




